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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押、质押和留置的区别是什么

发布时间:2024-04-18 08:31:10 丨 浏览次数:706

  留置: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,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,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,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、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。因保管合同、运输合同、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,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,债权人有留置权,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。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。

  抵押: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,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抵押物的价款受偿。

  抵押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担保行为。抵押担保对债权人比较安全可靠,同时财产抵押之后,并不转移占有,不影响抵押人对抵押物的使用,因此以财产抵押作为担保的越来越多。银行多数采用贷款的方式。

  抵押可以是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的担保,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的担保。抵押设定一般须办理登记手续。

  抵押,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,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抵押物的价款受偿。

  质押分动产质押、权利质押动产质押: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,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、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。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,债权人为质权人,移交的动产为质物。

  权利质押:汇票、支票、本票、债券、存款单、仓单、提单;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、股票;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,专利权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;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。

  患者,女性,78岁。半月前因急性广泛前壁心肌梗死,急性左心衰竭急诊入院治疗。出院前,患者休息时无症状,室内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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