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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滨县看守所-律师会见-取保候审-刑事辩护-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责任

发布时间:2024-04-15 00:55:54 丨 浏览次数:888

  依照《刑法》第 284条之一第1款、第2款规定,犯组织考试作弊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根据《办理组织考试作弊刑事案件解释》第2条的规定,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、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:

  (1)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、研究生招生考试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;

  根据《办理组织考试作弊刑事案件解释》第8条的规定,单位实施组织考试作弊行为的,依照该解释规定的相应定罪量刑标准,追究组织者、策划者、实施者的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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